患者权利
1. 获得医疗服务的权利
患者有权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患者不会因性别、年龄、宗教、社会经济地位等因素而受到歧视或被剥夺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2. 知情权与自主决定权
患者有权就自身疾病状况、治疗方案、医疗研究参与资格、器官移植资格、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预期效果、医疗费用等事项向主治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进行咨询,并获得充分说明。患者有权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后,自主决定是否同意接受相关医疗行为。
3. 隐私权与保密权
患者有权保护个人隐私,其身体状况及健康信息不得被随意泄露。除法律另有规定(如刑事调查等)或已获得患者本人同意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患者的个人信息及病历资料。
4. 申请咨询与调解的权利
当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发生医疗纠纷时,有权向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申请咨询或调解服务。
患者义务
1. 信任并尊重医务人员的义务
患者应如实向医务人员提供与自身健康相关的信息,并信任和尊重医务人员制定的诊疗计划。
2. 诚信就医的义务
患者应在接受诊疗前主动出示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以冒用他人身份等虚假或不正当方式接受医疗服务。